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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小区配套学校与住宅同期交付,这部分归全体业主共有!

发布时间: 2022-11-18 09:42:35

来源: 汉中楼盘网

分类: 政策法规

346次浏览


买房,除了价格、地段、户型外,公共配套设施应该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了。


学校、医疗、商业......,好的配套才是提升居住品质的最终归宿,那么,你知道小区配套设施包括哪些?哪些产权归业主所有呢?收房时需要了解什么?


2022年8月20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汉中市中心城区居住区配套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2.png

通知要点如下

适用范围

01


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包含:居住区配套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要求

02



配建设施与住宅同期交付 学校首期交付


居住区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居住区分期建设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应安排在首期建设。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安排在首期建设并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


拿地初期 明确配套公共设施


自然资源部门在下达规划条件时,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等配置要求和标准,并将无偿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规模等纳入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


参与竞标者应自行考虑须无偿移交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自主报价。土地竞得者应按出让合同的要求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

无偿移交配建设施

03


无偿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

  • 中小学、幼儿园;

  •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老年养护院;

  • 农超市场;

  • 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

  • 公厕;

  • 垃圾中转站;

  • 公共停车场;

  • 文化活动站、文化活动中心;

  • 托育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中心;

  • 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


图片

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建设施

04



  •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 物业服务用房
  • 根据规划配建的,仅供居住小区内业主使用的户外健身运动场所
  • 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责任编辑: ma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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